你失業了嗎?

年關近了,通常這個時候,上班族比較不會有更換工作的準備,因為心裡總是對年終獎金有所期待,只是,仍有些上班族被迫離開公司,要不是公司倒閉,就是公司裁員。想起前年(2005)十一月,雲海待了三年的公司一夕之間結束營運,一個半月的薪水沒有著落,從公司拿到最後一張文件即是離職證明書,上頭註明公司解散云云,這麼張證明書有什麼用呢?有的,拿著它可以向勞保局申請「失業給付」,因為雲海是非自願性離職。

依據勞保局的說明,「失業給付」的請領資格如下:

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辦理退保,而有下列各種情形者得請領失業給付:

  1. 具有工作能力及繼續工作意願。
  2. 至離職退保當日前3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者。
  3. 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14日內仍無法推介就業或安排職業訓練。

其中第三點很重要喔,記得拿到離職證明後,在第一時間內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不要像雲海過了十天後才去辦理求職登記,登記後不到14日自己找到新工作,結果連一個月的失業給付都拿不到,而只能再去申請提早就業獎助津貼。

當時,雲海是到捷運忠孝復興站與忠孝敦化站間地下街的台北就業服務站辦理求職登記,看著別人高高興興逛街,而自己是失業流落街頭,心裡真不是滋味(泣…)。

辦理求職登記時請記得攜帶離職證明書身份證正背面影本、銀行存摺封面影本(最好也帶正本以備不時之需),到就業服務站至少得花半個鐘頭以上填幾張表格。填妥後交給服務人員,服務人員會做些簡單說明(面談),然後交由櫃台人員辦理,此後,每個月得再回去一趟,提供求職工作相關證明(像求職信)以證明自己不是不找工作而是找不到工作(好慘!),這樣才會發給失業給付(按申請人離職辦理勞保退保之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百分之60發給,最長發給六個月)。承辦人員會提醒您如果找到工作就打電話回去說已找到工作,如此可再向勞保局申請提早就業獎助津貼,給付金額為尚未請領之失業給付金額之百分之50,一次發給。

申請失業給付請參考底下勞保局相關說明:

請領資格:http://www.bli.gov.tw/sub.asp?a=0005070
給付標準及期限:http://www.bli.gov.tw/sub.asp?a=0005071
請領手續:http://www.bli.gov.tw/sub.asp?a=0005072
範例及書表下載:http://www.bli.gov.tw/sub.asp?a=0008058

如何申請提早就業獎助津貼?

至新公司上班滿一個月,由勞保局網站下載在職證明書書表及提早就業奬助津貼申請書,填寫後交新公司人事相關人員蓋公司章,然後連同身份證正背面影本、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直接或郵寄勞保局申請,約莫一個半月勞保局會發函告知付款事宜,並可以在存摺內看到該筆款項匯入。

申請提早就業獎助津貼請參考底下勞保局說明:

請領資格:http://www.bli.gov.tw/sub.asp?a=0005073
給付標準及期限:http://www.bli.gov.tw/sub.asp?a=0005074
請領手續:http://www.bli.gov.tw/sub.asp?a=0005075
範例及書表下載:http://www.bli.gov.tw/sub.asp?a=0008059

以上是雲海的經驗談,提供有需要的朋友們參考,自己的權益不要輕易放棄。

繁華與古樸

這篇文章其實只是一篇留言,在繽紛針對仲子手札的留言,因為手札內容寫的是雲海曾經住過三年的淡水,因此,多了些許的感觸。


仲子
  剛看到妳在HAPPY留言板上關於「閒情淡水」的留言,我在淡水住了三年,我很喜歡老火車時代的淡水,我也很喜歡和人談淡水的過去,上星期日晚上與台南來的朋友到淡水懷舊,現在的紅樓咖啡館確實古色古香,但我對它的印象卻仍停留在十年前殘破不堪的情景,我們也到了禮拜堂及偕醫館,很擔心這些代表老淡水的建築以後不知是否也會有所改變?淡水以前有三間戲院,現在唯一僅存「淡江」戲院,而現在燈火輝煌的漁人碼頭以前也只是少數釣客會到的碼頭,當年我就和女友躺在河堤上數流星。

  淡水河對岸的觀音山我從不同路線一共爬了七次,而淡水背後的大屯山系諸峰及七星山等我也都走過,淡水可說是我的第二故鄉,但它真的已經改的不像樣了,我記憶中的淡水是古樸靜謐的,而現在的淡水卻像化了粧的女人,多了些人工,少了些自然,過多的人潮擁向淡水,唉!熙熙壤壤的淡水街頭顯得那麼的擁擠不堪。

  但我不得不接受淡水改變的事實,也許這就是進步!就和小孩子一樣,他們終究會長大,不可能永遠停留在可愛的現在,但至少我陪他們走過這段,也為他們留下了珍貴記錄。

  再過個十年,當妳再度光臨淡水,也許妳所記憶的就是現在的淡水,人總是這樣的。

  我曾經試著寫篇淡水懷舊,但總覺得少了些什麼?是的,就是記錄,不論文字或照片的記錄,以前我並沒有這些習慣,所以只能憑藉著腦海的片斷記憶。

  文章的結尾我寫下了這一段:

  耳邊傳來捷運司機的廣播聲「各位旅客,我們即將離開淡水,提醒大家收藏好淡水的回憶,這是金錢買不到的東西。」或許我就是那個捷運司機吧!

  每次回到母校是有很多回憶,母校是有所改變,但感覺她還不至於脫節,但淡水可就離我的記憶愈來愈遠了,理想與現實總難兼顧,繁華的淡水為居民帶來財富,卻也讓淡水失去了曾有的古樸。

  愛淡水就和愛另一半一樣,雖然我們都將會老去,但畢竟我們曾經攜手一起走過年輕。

本文撰寫時間:2003年3月

公車聯想

我家住在台南市郊,我從國小四年級開始每天坐公車到市中心的永福國小上課,台南市的公車很單純,上車投票,你就可以一路坐到終點站。

考上淡專(真理大學)之後,從台北到淡水,學生最常使用的交通工具有兩種,一是在北門站搭華興號淡水線公車,一是在台北車站搭淡水線的火車(早已拆除,改建捷運)。

華興號公車的票價是採分段計費,因為是採分段計費,所以就會有分段點的情況產生,以我們學校而言,離學校最近的站牌應該是紅毛城站,而最近的分段點卻在前一站的重建街口,也就是說從北門站坐車到重建街口票價為28元,而坐到紅毛城則要32元,因為票價有差,所以大多數學生都會在重建街口下車,再靠11路私家車走到學校。

學長跟我說了這麼一個華興號的真實笑話。他有一個同學,每次買票都只買到重建街口,卻每次都坐到紅毛城下車,有一次車子到了紅毛城,他將票給了司機後準備下車,這個司機看的比較仔細,發現這個同學所買的票只到重建街口,因此有了以下對話:

司機:「要補票價4元。」
學生:「為什麼?」
司機:「因為你買的票只能坐到重建街口。」
學生:「可是我以前都這樣坐也沒事呀!」
司機:「好!你坐了幾次了?把差價一次補給我!」
學生:「#^$%*@#($”>#^$%*@#($」

結果,這個同學當然乖乖地補了這次的差價,趕緊落荒而逃。

有一回,我要到「實踐」去找我高中同學,我從淡水坐火車到士林,然後在劍潭站轉搭公車到大直,我上了車,將車錢投進票箱,逕自找了一個位置坐下。

公車行行復行行,我眼睛一路盯著窗外看,因為這是我第一次坐台北市公車,我得看清楚車子目前所在,才不會錯過了該下車的站牌。

終於到了我該下車的車站,我離開坐位,直接往前門準備下車,那時我還為了司機為何不開後門而覺到奇怪,當我前腳要跨下階梯,司機跟我說了一句話:「車票!」,當時我心想,我上車時不是投過錢了嗎?於是我很理直氣壯的跟司機說:「我上車投過了!」,接著趕緊下車。

後來,我終於知道,原來台北市的公車也有分段,有的上車收票,有的下車收票,有的上車要收票,下車還要再收一次票,搞的我糊里糊塗,所以現在我還欠台北市公車(不知是那家公司)一段票價。

唉!還是台南市的公車可愛,你們也就別笑我這個鄉下學生了!

本文撰寫於2002年1月份